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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縣人民法院與寧波產權交易中心共建碳普惠交易司法試點
8月15日,第二個全國生態環境日之際,由寧波市象山縣人民法院與寧波產權交易中心共建的碳普惠交易司法試點正式啟動,在助力雙碳目標、推動綠色發展、踐行生態文明的道路上邁出堅實步伐。
寧波碳普惠交易司法試點旨在深化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共同推進環境保護治理現代化,建立生態司法保護和綠色要素交易之間的直通機制。碳普惠是指通過財政支持、商業激勵等方式對社會公眾節能降碳等綠色行為產生的減碳量予以量化,并以碳匯形式進行獎勵或交易的機制,在“司法+藍碳”交易實踐的基礎上,為司法場景引入更多元化的地方碳普惠項目,將碳普惠等綠色要素交易與司法生態環保類案件的替代性補償有機結合,將拓寬司法助力綠色低碳發展的實踐路徑,促進全民減排行動,形成全社會減排的良好氛圍和生活生產方式。
早在今年3月,象山縣人民法院就與寧波產權交易中心已經聯合探索完成了省首例“司法+藍碳+產權”交易案例,在某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中,當事人自愿認購象山縣黃避岙鄉422.5噸藍碳生態價值產品;今年5月,象山縣人民法院聯合象山縣人民檢察院、象山縣發改局出臺《關于在生態環境案件中開展生態修復適用“藍碳”賠償機制的工作指引(試行)》,也提到通過寧波產權交易中心平臺完成藍碳交易流程閉環,為此次碳普惠司法試點啟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象山縣人民法院與寧波產權交易中心將共同努力,通過司法場景促進碳匯等綠色要素交易市場的健康發展,探索生態修復和補償的新機制,為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貢獻司法力量和產權力量。